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是指個人按照國家稅務部門規定,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所得,填寫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表,向稅務部門主動申報個人的綜合所得信息。
綜合所得是指個人通過工資薪金、個體勞務、稿酬、特許權使用費、利息、股息、租金、財產轉讓所得等多種形式獲取的全部納稅所得。年度自行申報是每年一次,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申報。
在申報過程中,個人需要詳細填報自己的各項收入,并在申報表上進行匯總,計算出應納稅額。同時,還需要提供相關的稅務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材料。
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的目的是加強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,確保個人納稅義務的履行。個人應根據實際情況如實申報,如有違法行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